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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城市

作者:孟原 | 发布时间 | 2016-07-09 | 字数:4247

这是一个南国小城,仿佛一夜之间,崛起于地平线似的,将一大片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地展现在世人面前,“深圳速度”在震动世界的同时,也将世界上的各种机会牵引而至。“一夜”的概念或许说得太过惊人,而十年的成就,将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小渔村变成了世人瞩目的新焦点,也同样令人惊诧感慨。一大波又一波,各色人等如潮水般,涌进了这个城市,就如同基督教信徒奔赴自己心目中的圣城耶路撒冷,这城市的魔力,就像全能的真主安拉,在麦加召唤着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前住朝觐。

当年,世界金融经济中心纽约曾经吸引过全球的商人,如今,深圳也以同样的魅力吸引着那一大群怀抱宏图大志的创业者,或者一门心思捞世界的机会主义者,全部迫不及待地登上这块小小的土地。“人定胜天”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是可以实现的,至少在这里,在这快速凝聚了各种人材的弹丸之地,立刻鼎沸成了中国南部的中心,最最热闹的一个城市。

房地产、金融、科技、民用事业……纷纷在这里落地生根、发芽开花结果,城市的轮廓日趋完美,经过一代人的努力,居然颇有大都市的气象。不过遗憾的是,毕竟土地太过有限,历史太过单薄,无法从根基里培育出那股子“大家风范”——接纳了太多异乡人的城市,终于开始拒绝异乡人了。

人在这里不再是人材的概述,反而成了负担与累赘。言过其实多半是世人的流行病,而流行病一旦势头凶猛起来,总是比较难治愈的——同样快速地,深圳这个遍地黄金的新加州,就成为人们口中“夸张”后的牺牲品。

人们疯狂地涌入的同时,塞满了这个城市,繁荣了它,而在繁荣的下一层里,蠕蠕而动的却是一些令人恶心的蛆虫,同着繁荣一起昌盛。可惜世人们常常短视,或者是无动于衷罢了。无数的机会使善于把握它的人一举成功,而这些衣锦还乡的风云人物又带动了另一批有着淘金梦、发财梦的异乡人,带着他们仅有的青春、勇气、决定和几乎一无所有的行囊,爬山涉水了千万里路后,走进了特区的大门——进来之后,唯有靠了自己。

孟沅每每想起她此次的深圳之行,就觉得实在是有点太冲动。她刚刚才从大学毕业出来,未满二十二岁的年龄,正是踌躇满志地想在社会这个大熔炉里,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。孟沅从小起就暗自给自己立了一个誓愿: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,才不枉此生。

所以当已在深圳工作了一年多的小眉,写信给她叫她来这里一同谋发展时,她毫不犹豫地就立刻答应了,毕业答辩一结束,第一时间飞了过来,连毕业证都是托了同学办的。父母反对无效,因为连机票钱,小眉都已早早寄到她手上。

小眉是跟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好闺蜜,既是邻居,又是同学,这一同就从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一路同到了高中,只是到了大学,她们才分别考取了不同的学校,小眉学的是文秘,大专两年制,而她自己学的是管理,本科四年。

早两年小眉毕业后,听说沿海能有发展,她不甘心窝在内地那个死气沉沉的国营大厂里,在厂办当一个只需要抄文件、管档案以及写通稿的厂办秘书,在她爸爸的棍棒教育宣布失效之后,放弃了干部指标的名额,头也不回地奔向深圳,自谋生路去也。

近两年来,她们俩个全靠鸿雁往来,信中小眉总是跟她谈天说地,讲这个城市的喧嚣与浮华,讲各种道听叙说的新闻或旧事,讲隔壁那个国际大都市的光怪陆离,却很少提及自己在那儿的情况,搞得孟沅老是要靠拼凑跟猜测,才能感知她她的不易。

大概是因为工作太忙,又或者是临走前她父亲的那一顿“触及皮肉的教育”实在是伤了她的心,小眉两年都没有回过家,孟沅已经十分想念她了,这次小眉的提议一经提出,她立刻收拾行装,不及多想,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。

城市还没有留下多深刻的印象,就已经在身体上留下了创伤的痕迹。还没来得及玩它,倒先让它玩了一把,这大概算是所谓的“城市烙印”吧?孟沅苦笑着。

这时,她的脚踝已经固定吊在架子上了,吊得屁股跟大腿一阵阵地酸软,翻身也成为了奢望,脑袋还老是隐隐作痛,时不时要晕一回,她不禁暗自恨起司机的可恶,又怨起自己的不当心来。

小眉把自己的CD随身听带给她,还带了好多盘CD让她躺着慢慢听;住院期间一直是小眉在精心照顾她,这使她很不安。她知道小眉工作是很辛苦的,小眉现在已经是行政总监了,说是总监,下面其实就配了五个人,人事招聘那头还有个HR主管帮她分担,但整个公司的行政事务,实际上全部压在她肩头;小丁也是每天都来,雷打不动,每次都是匆匆忙忙地,他亦是个大忙人。这使她更加不安,小眉再怎么说,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,十几年下来,两个人感情早已深到如果说“谢”字,反而显得矫情的地步。而小丁却不同,这样麻烦人家,累得人家挂住,常令她心中有愧。

孟沅总算了明白了自己的病情,她倒是坦然:“忘了就算了,该忘的也是注定。”小眉对于她的这种心态也不甚惊诧。

孟沅的个性里,有着截然不同的两个特性,既执著坚忍,却又随遇而安;内心热情奔放,形骸上却内敛含蓄——这大概也是她双鱼座加AB型所特有的一种性格吧?对于陌生人,孟沅保持着礼貌上的恭敬,但骨子里的傲气,却怎么也抹杀不掉。她的这种复合型人格,也经常会让她自己感到苦恼,就像是在心底里实际上住着两个人,自己跟自己对着话,思考着人生。小眉有时开她玩笑,说她表面上温和,其实是个“不折不扣的神经病”,她便会纠正道:“不是神经病!准确地说应该是精神病,没得治的,哈!”

因此,对于失忆这件事,她表面上表示不在乎,其实,她只不过是怕小眉担心而已,但她又屡屡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,常常拐弯抹角地向小眉打听过去一年的情况——她自己只记得一年之前的事情,还一直以为自己才来深圳十来天,刚到那家广告公司上班哪!

现在她暂时算是没了收入,所以也很着急:物价这么高,家里5毛钱一堆的小白菜,这儿也要两块钱一斤,长此以往怎么承受得起?当初刚醒的时候,她就跟小眉说过自己的担心:钱够不够用?她自己已经没有印象到底储了多少钱起来。

她一入院,小眉就已经帮她打了电话去公司请假,等安排好她的入院手续,小眉就又帮她到公司里去了一趟——她已经换了一家搞进出口贸易的合资公司,在里面做职员,刚进公司才一个月零几天,可她连这么大件事也都忘得一干二净了。

小眉帮她去向公司请假的时候,她睡在医院里,一颗心砰砰乱跳,以为这份工作一定得泡汤,虽然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那家公司里做过些什么工作,但慢慢回想,多少有一点影子在眼前跳跃,只是抓不住。她是担心自己的东西拿不出来,换洗衣物啦、证件啦、钱啦……她怕人家不理视小眉,便把一直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交给小眉带去,自己则在床上辗转反侧,其实也不过只是将头扭过来又扭过去而已。

在公司认账?不认账?的忐忑心态下焦虑了两个钟头,小眉回来的时候却是轻声哼着歌的,手里提着一个棕色的旅行袋,后面跟着另一个人。

见到小眉,孟沅几乎在病床上蹦了蹦,她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提袋。小眉叫她躺着不许动,事实上她也动不了——脚踝还吊在固定的一根带子上做着牵引,纯粹绑死在床上。

跟来的人也是由小眉做的介绍——想到这件事,孟沅就会悄悄在笑:明明是自己的同事,还是叫从不知情的小眉来再介绍一遍,这让人情何以堪?她自己当时倒不觉得不妥,只把那同事愣了一会儿,像是见到了什么稀罕物事儿。

来的人是分管她们进出口部的副总,姓阮,一个颇显成熟女孩子,得体的套装,脸上淡妆化得精致,头发扎起来绑成一个马尾,一个镶水钻的发夹,将鬓角拢得一丝不乱,30岁上下的年龄,面目姣好,浑身透着股干练劲儿。她对孟沅安慰了几句,略问了问休养的情况,起身告辞时说:“阿沅,放心养着吧,不急,脚好了再回来上班。”这下倒让孟沅吃了一惊。

小眉送了她出去,转回来跟孟沅叽叽呱呱说个不停,原来小眉去得不巧,正好撞见老板在进出口部交代事情,一听说她的情况,老板犹豫了一下,跟阮小姐嘀咕了两句,大意是既然如此,不如算了,反正也没做多久,另外招人来顶就是了。

孟沅心下默想老板的尊容,一定是副趾高气扬、不可一世、唾沫星子横飞的架式,可恨脑海中却拼不出一副完整的图画来。

听小眉又说:“嘿,全亏了阮小姐,她说:‘不行,阿沅是我亲自聘来的,得留着,她做事情卖力又仔细,很有潜力。我相信我的眼光。’老板又跟她两个人说了几句话,我隔远了也没听清楚是什么,挂着你着急,就说:我是来帮孟小姐说一声的,拿点她的东西就走。那个阮小姐叫人带我去了宿舍,拿了你的箱子,又想收拾你柜子里的衣服跟鞋,阮小姐却跟过来说:拿几套换洗衣服就好,反正还回来上班。我听了也觉得意外,没多说,就谢了她,拿了这提袋就出来了。她坚持要跟我一起来,说来看看你。”

说到这里,小眉耸了耸肩,又道:“说不定是来证实一下我有没有说谎话——她刚才那呆呆的那子真有趣。”

孟沅正色道:“倒难为了她,一番好心……”叹口气接下去“偏偏我就是记不得这许多事,连阮小姐的名字也想不起来,她一定没想到,我会记忆力丧失到这种地步!”

停了半晌,小眉说:“别说这个了,你瞧瞧我拿来的东西,拿错了没有?”

孟沅拿过袋子来打开,触眼的衣物倒多半还是极熟悉的,一两件眼生点,想是那一年里头新添置的。

小眉又从自己的挎包里拿出一个存折,说:“我从柜子里只找到了这个折子,你的现金藏得太保密了,你记不起地方来,我也找不到。”

孟沅笑道:“哪有什么现金?全部身家都在卡上哪。”从小眉手中取过存折,打开看开户日期是1991年5月份,说;“我只记得存了几百块”,再翻开两页来,却看到里面的余额居然有一万多块,不禁“咦”了一声。

小眉装模作样地怪叫:“我早看过了,你居然还挺会存钱的。”

孟沅又笑:“我也不知道的呀!这真叫意外之财。”忽然她深有忧色:“折子的密码我应该是记得的,可是……我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,又不能自己拿身份证跑去柜面上取,怎么取得出钱来呢?”她忧心忡忡地抬起头,却看到小眉的眼睛里闪着慧黠,连嘴角都翘得老高,一副你是白痴的模样。

小眉朝她撇了撇嘴,不理她先自顾自去倒了杯冷水,一口气灌了下去,才反问她:“你的密码你忘记了,那我的密码你还记得不?”见她一脸茫然,拿手点了点她额头,道“看来你真是糊涂了,要不你干脆连存过这钱的事也忘记了才好,我一股脑儿全给端了,放你鸽子,自己逍遥快活去也——”

孟沅抚着额头,说:“我是不记得自己存过这钱啊——不过既然我已经知道了,你想独吞就没指望了。快说,密码多少?”

孟沅知道小眉的嘴巴一向是坏的,心地却是格外地好,而且对朋友更是没得说,更何况两个人自小一块儿长大,早已亲密得不分彼此,嫡亲姐妹都未必有这么贴心,也就不去理会她的这番故作惊人之论了。

原来,她们将对方的生日设定为彼此存折的密码,可即便是这种看起来会“永世不忘”的事情,孟沅也会忘记——这世间,究竟有什么,是会铭刻终生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