勤书网 勤书网
登录 | 注册

正在阅读> 诺血之坚> 章节目录> 光与暗

选择阅读主题:

光与暗

作者:煮之无问叶与骨 | 发布时间 | 2015-09-17 | 字数:2391

神说,要有光,于是,就有了光。

黑暗的出现,比光明,要早的多。

光明能够驱散黑暗,但没法消除黑暗。

那在我眼前绽放的光明啊,撒在我的身上,先是酥麻,然后是疼痛。

光带来生命,给予人类生机。当我开始逐渐厌恶光明的时候,我可能就离人类越来越远。我和这个物种之间的联系就像丝线,原本千丝万缕,现在好像逐渐崩断。

思绪回归,我已经被爆裂的能量推出了好几米,现在半跪在地上,喘着气。

地上,是我的脚和地面摩擦拖动出来的痕迹,显示刚才的冲击力是多么巨大。

喘气?对,我还在喘息,是的,吸血鬼是不呼吸的,而我在呼吸,所以,我不是,我不是吸血鬼。

我站起来,不再摇晃,而是笔直挺立起。血剑再次凝结,现在已经不用靠外物就能做到。我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,但不够,必须得收放自如。

我现在的状态,究竟能有多大的可能?

唐堂堂也被刚才的冲击冲了很远,不过他比我更早站起来,身上的光芒更加强烈。

我一跃而起,窜上半空,手心凝结出一个红色的血球,然后朝着地上的唐堂堂扔去。

他灵活得闪避掉我的攻击,从一侧的教学楼上攀上,像个壁虎一样爬到和我相当的高度。

我拽动双翼冲上云端,拉来和他的距离,但他已经纵身一跃,扑向在半空中的我。

他抓住了我,光芒万丈之下,四散的光芒像利刃一样将我撕碎。

但是;另一个我却在他背后的半空中出现,射出的能量球将无法滞空的他一下击倒在地面。

他立刻从尘土中站起来,看着浮在空中的我。

刚才他撕碎的,不过是我的血分身罢了,这是我领悟了周湘惠的能力所创造出来的技能,唯一不同的是,我的血分身并非本体,而周湘惠的血分身,都是本体,事实上我做不到周湘惠那么厉害,不过能够做到这样,骗一个技能,已经算是不错的了。

他看着我,而我同样也在注视着他,现在我和他的距离那么远,他又该怎么样来到我身边呢。

但是下一刻我就展现了自己个孤陋寡闻,唐堂堂瞬间出现在十米高空的我面前,然后狠狠对着我的脸打了一下,还没等我反应过来,我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向下坠,他抓住了我的肩,我只能下落。

他在圣体之下使用的加速,再次突破了我的感知,哪怕现在我的状态反应速度已经非常人。

所以我也加速,向一步疾坠到地面,然后跳开,他在空中只有我这么一个着力点,他没办法再次使用加速来追击我。

现在我又一次和他拉开了距离。

他落地就再次加速,冲向我,但我没有撤退,没有躲避,而是压低了身体任由红色的能量充斥着身躯,我要用我强大的能量把他直接撞回去。

他的加速结结实实撞在了能量壁垒上,身体卷曲着向外弹开,但脚刚沾地,却带着更加强烈的光芒再次撞在了红色的能量上,冲击波直接充斥在我的胸口,但我没有丝毫退让。

红色和黄色的能量相互对撞,我看着面前的唐堂堂,和他那么近,其实又那么远,能量的激流在我们两个直接激荡,迸发出的力量想把我推开,但我知道,这样的话我就输了,对于唐堂堂也一样,近在咫尺的他,也同样在对抗我的能量。

漫长却又短暂的战斗,我感觉全身的皮肤都在能量波动下撕裂,血液从咧开了嘴的创口中渗出来,激荡在能量流之中。

这样反而增强了我的能量,能够对抗原本强于我的他。

我相信能够在血液流尽之前,打败他,因为他的能量比我更需要消耗,圣猎人维持自己的圣体状态都很难,更不要说倾注所有力量和我对拼了。

就算是他原本打算也只是突然爆发一下将我瞬间击败,也没有预料到会被我缠住。

他松懈了,对,松懈了,光芒在黯淡,他逐渐坚持不住,但已经不能脱身,只能竭尽全力和我对拼,所以我也不能有丝毫懈怠任何的松懈就会将优势消耗殆尽,他只是自身能量的松懈,而如果我内心松懈的话,将不堪一击。

终于,我咬了咬牙,充满邪恶的能量包裹住了光芒,他就像失去了火焰的蜡烛,僵直的躯体像袅袅而上的青烟。

能量的对抗下,我获得了胜利,我突然开始喜欢这个躯壳,鲜血的能量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。

我一把扼在唐堂堂的喉咙上,把我作为胜利者的喜悦全都强加在手臂的力气上,他已经不再反抗,任由我蹂躏。

“不好意思,我赢了,哈哈。”我看着唐堂堂,高兴地说。

他虽然输了,但是他的目光还是充满着一种朝气和生命力,我看不见沮丧,懊悔,或是臣服。

“你终究会……会受到,神的惩罚。”唐堂堂盯着我,是那样令人厌恶的大义凛然。

我开始愤怒,大声朝他耳朵喊道:“最初的神之子不过是个招摇撞骗的混混罢了,假如现在搁到我们国家,可是叫邪教,懂?”

我能预见他一定会反驳,他会摆出伪善的嘴脸,可是我总不能把他的舌头拔掉。

我还在喋喋不休:“不存在的神的可怜的祭品,就是你的悲哀的信仰,你们和我,不过是一样的我,区别在于有没有正义外衣掩盖罢了。于是我也可以学你在以前对我耀武扬威不是么?”

“正义!是我和你的唯一的区别。”他的嘴巴正在吐出黑色的血沫,但语气是如此义愤填膺。

“这不过是一个修饰。比如有些人挖坟叫盗墓,有些人挖坟叫考古,在这个国家收钱叫受贿,在那个国家收钱叫拉赞助。冠冕堂皇的修饰能够使那些原本的龌龊大行天下,关天化日般进行,不会受到谴责。本质一样啊。难道名为正义的屠杀就不是屠杀了么?那些正义,属于你们的正义,仅仅你们的粉饰。因为话语权一度在你们手里。你们无论怎么说都是对的,正义在你们手里就是个借口。”

他把头扭到一边:“我和你无话可谈。”

“那是因为你无法反驳,你只能故作高深回避。我在做我认为对的事,足够了。”我歇斯里地得叫喊着,唾沫星子飞溅,如果我是个旁观者的话,我肯定不会喜欢这样的自己。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然后我杀了他。

其实杀一个,是件很容易的事,但是杀掉一个杀我比我杀他容易的人,却是一件困难的事。

我的记忆有些模糊了,我不记得我怎么杀了她,因为一个人的内心容量是有限的,记得住一些事,就会忘记一些对自己无关紧要的事,虐杀唐堂堂,就属于这种事。

其实我刚才说的那大段话根本不值一驳,完全就是胡说八道,但这世上大小道理中胡说八道多了,却有很多愚昧无知的人把这些话当做人生哲理,在那里神神叨叨。

而我只想活下去。